對不起,因為逼近期末,開始是要拼作業與報告的時期 orz
腦內一幕幕的畫面清晰的重新播放,使我找回小饅結婚那天不受記憶的空白。
看來那天我是真的喝得很醉……
在搓揉額頭的動作停格之後的是──,我那愕然睜大的雙眼。
等等!這不起代表著,我那天連續的強吻趙馨雅好幾次?
倏地,趙馨雅在小饅結婚那天以後,每次見著我的表情都一一的浮現,使我發愣。
咬咬自己的雙唇,依然感覺微微的麻痺。
誰能告訴我,其實剛剛想起的記憶,不過全都是我的幻想──
「怎麼了?還是很辣嗎?」
側過臉望向趙馨雅,卻不知為何眼神該死的往她的雙唇看著。
那就是被我強吻過的雙唇嗎?
趙馨雅的唇。
不、不行──
趙馨雅的唇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,那天只是酒醉,我並不是因為覺得看起來很柔軟所以就親下去……
…………
……蔡佳穎,妳老實的承認吧,妳真的已經病了。
為什麼連女生的唇看起來很柔軟這種話都能想到?
「真是的,需要我去幫妳買瓶冷牛奶嗎?聽說喝那個很有效。」
不管我如何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,身旁的趙馨雅依然如常,對我的嘲弄中卻不曾失去關心。
但儘管我很想將眼神對上她的眼眸,這才會使我覺得良心稍長,可我卻遲遲無法將視線移往。因為那該死的眼神,會不由自主的飄移到她那水潤動人雙唇。
又開始胡思亂想了。
除了怨恨自己怎麼居然失態的強吻老友,更替趙馨雅當時沒有加以反抗而感到生氣。
如果她那時候推開我就好了──
「辣到腦袋都燒掉,妳是我見過的第一人。」
「什麼?」
面對趙馨雅忽然的發言,使我疑惑的反問「誰腦袋燒掉?」
「妳。」在回答的同時,她纖細的食指就這樣硬生生地指在我的臉頰上。
溫熱的體溫,她的觸碰。
我啞口了。
「不、不跟妳開玩笑,我要睡了。」
趁著臉蛋那羞人的紅暈還沒浮現之前,我趕緊找個理由開溜。
揮開趙馨雅的手指後,連忙起身走向臥房,卻還是在進入臥房前停下腳步「今天,謝謝妳選擇原諒我……」
背對著她。
我無法得知聽見我這麼說的趙馨雅,她那臉上的表情究竟是驚訝還是毫無動靜。因為,早在我思考到這個問題前,已經緊張的逃進臥房。
我對趙馨雅所懷抱的究竟是什麼樣的感情,已經無法確定了。
但是唯一能夠確定的是,對於趙馨雅的親吻,我似乎無法抗拒,這儼然已經是個事實。
因為過去被她強吻時,我並沒有感到任何的憤怒,有也只是因為她滿口的酒氣之味,擾的我感到難受。
這夜,我輾轉難眠。
是夢是醒,彷彿都能感受到趙馨雅的體溫與氣味……
那是當然的。
因為趙馨雅就睡在我身旁。
這大概是生平少有的時刻,我的腦袋,正以極快的速度思考著。
思考著什麼?那還用問嗎?當然是關於趙馨雅的事情。
若腦袋思考的速度能用轉速來形容,那麼現在的速度應該有達到200,000 RPM的速度吧……
…………
這種速度正常人早就燒壞腦袋了吧。
小心翼翼的側開身子,然後以最低的音量把自己滾的摔到地板。
然後探起頭,確認趙馨雅依然沉睡在夢中,才使我安心的起身走向寢室外。
腳下黑色的影子劃開了客廳木製的地板,抬頭看向落地窗,才發現今天是滿月。
隨手搬一張木椅,我便靠坐在落地窗旁的地方,腦袋裡想的依然是趙馨雅。
趙馨雅趙馨雅,上輩子我到底對妳做了什麼大事,導致我這輩子都得還妳債?
我的人生已經有一半以上都在陪著妳,難道真要因為一個感情而毀滅?
該要怎麼做,才能使我們繼續維持著友誼?
因為,早在大學時的那刻起,我就如此的認為……我們會一直都是好朋友。
不曾懷疑過,如此想的我。
*
早晨,我與趙馨雅之間的故事,就此拉開序幕。
頂著熊貓的黑眼,滿是睏意的以指頭按摩眉間,然後自然的打了一個呵欠。
接著就是這麼倒楣,讓趙馨雅看見。
「妳昨晚去當賊嗎?睡了十個小時還不夠?」
看著她將煮好的咖啡端到我的辦公桌,我才慵懶的回應她「才不,我做的事情比當賊更有意義……」說完後又忍不住地打了一個呵欠。
「是哦,敢問是作了哪些有意義的事?」
「在滿月的夜晚,向外太空跳友誼之舞,看看外星的朋友們會有什麼反應。」
「結果呢?」
故意忽視趙馨雅那一臉無奈的表情,我接著繼續回答:「他們好像沒看到。」
「那是正常的,醒醒吧──蔡佳穎經理。」
如此說著的趙馨雅,只是輕柔的拍著我的頭……
微皺眉頭,我瞪著那撫上我髮絲卻還不肯離開的手「摸完了就快把手拿開,不然我要告妳喔。」
「告我什麼?蔡經理?」
「虐待上司。」
「啊?」
眉頭不自主的跳動了一下「妳當我是傻子啊?糖跟鹽怎麼可能分不出來!」
「妳發現了?」
看著趙馨雅一副陰謀被揭穿,卻還擺出無辜眼神的模樣,我只能說她真的是惡魔。
然後,我用力的將食指指向外頭的茶水間「快點給我把那殺人的東西拿走!」
「嘖──」
還嘖咧!沒整到我就覺得這麼可惜嗎?趁人之危的惡魔!
看著趙馨雅端著那摻著鹽的咖啡離開辦公室,我似乎感覺鬆了口氣。
雖然這個決定十分的愚蠢,但我還是選擇了這個答案。
若能夠繼續的維持目前平衡的關係,我想,應該就不會有什麼改變了……
只是,當時的我一直都沒意識到,根本就不會有什麼東西是不會改變的。
尤其是人與人之間。
尤其是趙馨雅。
(不可全文轉貼、可部份引用、須註明本文網址與作者。)
5 個回應:
★ 請不要留下E-mail訊息,這是為了保護您的個人隱私。